海南“围填海问题”整改情况公布!中纪委移交的海花岛问题线索已完成调查并呈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
《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围填海问题
(一)第一轮督察反馈后,面对社会上针对违法围填海问题的舆情热议,海南省虽然采取系列整改措施,对相关违 法违规项目实施“暂停建设、暂停营业”政策,一定程度上 回应了社会关切,但有关部门和市县对后续处置整改既没有 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行动计划,也没有推进落实,始终对恢 复建设营业标准和具体整改要求不明确、不具体,导致后续 处置整改尺度不一。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的 9 个项目中,3 个整改不严不实,澄迈盈滨半岛等个别围填海项目甚至继续违 法违规建设,大面积损毁红树林。
整改时限:2025 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2020 年 7 月 14 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组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围填海问题整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指导市县编 制“一岛一策”方案。7 月 30 日至 8 月 6 日,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围填海项目整改情况现场调研,梳理围填海项 目整改情况及存在问题,指导后续整改工作。2021 年以来, 持续督导 9 个围填海项目涉及的有关市县制订“一岛一策” 整改方案,并根据目标任务调整情况组织研究调整编制整改 方案相关内容。
1. 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整治
(1)万宁市已完成编制拆除工程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影 响评估报告,明确拆除工艺、拆除物料处置、拆除工期等内容。2021 年 1 月 21 日,万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月岛项目拆除工程实施方案及拆除工程总预算报告。根据月岛项 目违法建设情况调查结果,2020 年 11 月 12 日,万宁市已依法依规向月岛项目业主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告知 书;11 月 26 日,向月岛项目业主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月岛项目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海域原状;12 月 27 日,向月岛项目业主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要求月 岛项目业主按照行政处理决定书开展月岛项目拆除相关工 作。2021 年 1 月 4 日,向月岛项目业主单位送达代履行决定书,通知月岛项目业主单位,将依法依规行使代履行职责。
(2)2021 年 3 月 2 日,经省政府审批同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收回了万宁月岛海域使用权。3 月 3 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下达海域使用权收回决定书。3 月 25 日,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月岛项目海域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
(3) 月岛拆除项目自 2021 年 2 月 27 日进入正式施工阶
段以来,临建区已完成 100并投入使用,施工、监理、跟踪
审计等单位代表已进驻。截至 2021 年 6 月,已拆除挡浪墙及胸墙累计工程量约 11686m3,按投资额计算,已完成拆除工程投资额总进度的约 5.5。
(4) 万宁市开展了月岛拆除前的环境跟踪监测,完成了 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及论证工作。实施了日月湾岸滩修复整治 工程,完成岸段人工补砂 2 座拦砂堤、10 座离岸潜堤以及清淤疏浚等工作。2020 年 12 月 11 日,日月湾岸滩修复通过验收。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正在开展岸滩影响论 证分析等工作。
2. 海口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整治。
海口市已完成南海明 珠生态岛陆岛市政基础设施衔接方案研究和陆岛交通衔接方 案研究,2021 年 1 月 22 日通过专家评审,已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西海岸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进场施工,南海明珠周边海域附近岸滩修复工程已开展碎石桩施 工、土工布铺设等工作,完成率达 45。南海明珠项目已完成5 批次增殖放流工作,计划于 2021 年 8 月底前完成最后两批次增殖放流。
3. 海口如意岛项目整治。
已完成如意岛控规报批稿,待如意岛重组结果进一步完善,正在办理如意岛股权评估、司 法拍卖等事宜。如意岛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准 备,已开展周边海域水域水质检测及岛体监测工作。截至 2021年 6 月已完成 2 批增殖放流,计划于 2021 年 8 月底前完成最后一批次增殖放流。
4. 海口葫芦岛项目整治
(1) 海口市已完成葫芦岛水动力专题论证及海洋环境影 响评价,印发实施《海口市葫芦岛项目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具体拆除措施及时间节点。已完成项目的论证、立项和 招标等前期工作,下达临时出运码头用海批复,取得临时航道的倾倒证和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完成岛体清表、建成 9 座临时出运码头、挡浪墙拆除、亲水平台拆除、扭王字块拆 除及出运、岛体的临时港池及临时航道疏浚工作。截至 2021年 6 月,块石出运累计完成 38.5 、砂出运完成 24.3、泥出运完成 4.3,工程量完成总投资占比 33 。
(2) 海口市已制定《海口湾围填海项目工程重点海域海 洋环境跟踪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 并于 2020 年 11 月开展第一次跟踪监测,2021 年 5 月底开展拆除工作中期监测。待 2021 年 8 月底前完成葫芦岛项目拆除后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工作。
5. 文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和东郊椰林填海项目整治
(1)文昌市已印发《文昌市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定期 巡查制度》《2020 年度文昌市海域岸线、海岛巡查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2)2020 年 9 月,完成《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自评自审 工作。10 月 23 日,委托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整改生态环境整治修复 工程效果评估工作。12 月 31 日,完成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整改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效果评估评审。2021 年3 月 1 日,文昌市成立南海度假村人工岛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文昌市南海度假村人工岛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整体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3)2020 年 11 月 2 日,委托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区域进行海洋 生态环境动态监测。2021 年 2 月 9 日,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
环境监测中心站按计划完成第一次航次监测,于 3 月 5 日完成编制第一次航次监测报告,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次航次外业 监测。
(4) 文昌市每月对海域岸线用海项目巡查 1 次并做好巡
查记录,每周对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巡查 1 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岛行为,掌握海岛开 发活动现状,建立和完善海岛开发项目档案和基础资料。
(5) 文昌市已将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项目围 填海区域纳入重要规划控制区加强管控。制定了《文昌市南 海度假村人工岛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纳入海南麒麟菜省级自 然保护区范围内并实施拆除工作方案》《文昌市南海度假村人 工岛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拆除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和《两 个人工岛项目拆除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专题报告》。编制了
《海南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并通过省政府专题 会议审议。2021 年 5 月 8 日,文昌市召开了两个人工岛科学拆除论证报告评审会。正在继续开展拆除实施方案编制、拆 除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6. 三亚红塘湾新机场项目整治
(1) 三亚市积极开展三亚新机场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委 托民航设计院开展三亚新机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将逐步 考虑三亚新机场功能区配套,编制三亚新机场片区规划。
(2) 三亚市已与三亚机场公司沟通同意,将红塘湾临空 产业园非法填海部分的拆除恢复海域原状整改工作纳入新机 场建设统筹考虑。待三亚新机场获批后,将非法填海部分进 行拆除,拆除施工中的砂石料作为填海物料。
(3) 三亚市正在开展新机场项目立项、用海等申请工作。协调签订军地双方协议,待三亚新机场批准施工后将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超出审批部分拆除的物料用于新机场建设,并在填海施工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7. 澄迈盈滨内海围填海项目整治
(1) 全面清理盈滨内海围填海项目,全面梳理围填海项 目用海手续,逐宗制定处置方案,依法分类处置,收回海域 使用权。滨乐港湾度假区项目已完成填海区域的拆除和红树 林补种工作,并撤销了海域使用权。截至 2020 年底前,拆除
填海面积约 5.333 公顷、涉及护岸 775 米,开挖清运回填料
约 12.6 万立方米;宁翔项目现场共补植补种红树林 60.2 亩。澄迈县已依法撤销该项目环评批复。全面倒查梦幻岛海竞技运动创意园、澄迈地中海生态滨海风情小镇旅游配套区、海南世界搏击竞赛娱乐中心(南岸)、香缇海韵产权式酒店等 4 宗围填海项目的围填海审批手续,已调取相关批而未填项目环评材料进行审核。2020 年 3 月,澄迈县已委托海南省林科院对填埋的 22.84 亩红树林和周边 1960 株红树林枯死斑块的生态修复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结果认为,该区域造林 面积、造林树种、密度、苗木规格等均符合修复方案设计要 求。使用视频实时监控和无人机监测,对花场湾红树林生态 保护区核心区、重点红树林斑块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 控。
(2) 加强围填海项目监管,加大海洋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2020 年 6 月底前已制定出台《海南省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定期巡查制度》《2020 年度海域岸线、海岛巡查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各沿海市县定期开展巡查, 有问题及时上报。已完成 2020 年度海域海岛全省巡查工作,正在开展 2021 年度海域岸线巡查工作。
(二)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三亚市 应于 2018 年底前完成三亚市凤凰岛填海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生态修复。但该市仅依据 2012 年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没有根据新的评估意 见开展修复,修复治理大打折扣。
整改时限:2023 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 已于 2018 年 12 月对凤凰岛项目重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评估,并于 2019 年 8 月根据新的评估意见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2019 年 6 月 15 日,凤凰岛公司启动凤凰岛生态修复工作,12 月 24 日完成竣工验收。三亚市委托监测单位对凤凰岛周边海域侵蚀的岸滩、海洋生物资源以及珊瑚生态系统修复 效果进行评估,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全程跟踪监测及效果后评估 报告》专家评审会,并通过评审。12 月 21 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2. 经三亚市委市政府审议,确定将“三亚凤凰岛二期项 目全部拆除,恢复建设前原状。全部拆除后,邮轮母港码头 功能另行考虑”作为推荐的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拆除技术方 案。2021 年 3 月 16 日,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拆除技术方案审查会议, 原则同意该拆除技术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审议。4 月 10 日, 冯飞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凤凰岛二期项 目拆除方案。5 月 17 日,沈晓明书记主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凤凰岛二期拆除方 案。该项工作已完成。
3.2021 年 2 月 25 日,省政府专题会议原则同意《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收回三亚凤凰岛二期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 工作方案(送审稿)》。三亚市已委托中国海洋大学绘制宗海 图,以确定海域使用权范围,测算收回范围对应的海域使用 金额数。5 月 14 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向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下达《关于拟收回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 港二期等项目海域使用权告知书》。三亚市正在开展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社会稳定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和通航安全 保障方案等编制工作。
4.待凤凰岛二岛部分区域拆除工作完成后,再开展相应 生态修复工作。
(三)澄迈县盈滨半岛潮间带分布多种天然红树林群落, 是重要的海洋湿地,生态环境脆弱。位于该区域的滨乐港湾度假区围填海项目,在论证时故意隐瞒有关情况,对拟填区域红树林现状只字不提,从而顺利获得海域使用权。在第一轮督察进驻结束后的次月,项目就“顶风而上”,违法抽取海砂围海造地 5.33 公顷,肆无忌惮地大面积填埋红树林。对此,澄迈县森林公安局虽于 2017 年 10 月立案,但企业违法行为并未停止。根据 2019 年 8 月司法鉴定结果,该项目累计毁坏红树林面积 22.84 亩,填埋红树林 12105 株,并造成项目附近残存的 1960 株红树林枯死。
整改时限:2021 年 3 月底前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 澄迈县已完成项目海域使用权审批、施工建设过程中 的问题及拆除区域的施工、用料情况梳理排查,形成《盈滨 半岛滨乐港湾度假区项目基本情况的报告》,并梳理出法律关 系意见,避免出现纠纷。
2. 澄迈县已依法撤销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对项目环评编 制单位故意隐瞒项目用地范围及周边区域存在大面积红树林 行为在网上予以通报,对环评审批人员不正确履职给予党内 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以涉嫌出具 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进行立案。
3. 梳理滨乐港湾项目海域使用权审批手续和海域使用权 撤销相关法律关系意见。根据环评调查结果,下达撤销宁翔 公司海域使用权证决定书,并已送达。
4. 已完成制定拆除方案和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
5. 已完成滨乐港湾度假区围填海项目拆除工作,共计开 挖清运回填料 125800 立方米,回填后方陆域养虾塘 29657 平方米,完成工程量 100。
6. 澄迈县委托海南省林科院编制《海南宁翔实业有限公 司老城镇滨乐港湾红树林造林作业设计》,宁翔公司已在拆除 地上补植补种红树林面积 60.2 亩。2021 年 1 月聘请海南省林科院进行阶段性验收,结果符合《海南省宁翔实业有限公司 老城镇滨乐港湾红树林造林作业设计》要求,造林成活率为95%。
(四)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海花岛项目用海范围 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停止建设,整改到位后才予以复工。但恒大海花岛公司未落实相关要求,违规建设 4 条涵管桥,至 2019 年 7 月已全部建成,并形成违法围海面积约 369 公顷。儋州市虽于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间,对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却放任企业继续施工。针对恒大海 花岛公司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问题, 海南省要求儋州市调整优化建设方案,但截至督察时,规划 修编尚未获批,恒大海花岛公司于 2018 年在海花岛继续新建39 栋住宅建筑,儋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还为其补办环评手续。
整改时限:2023 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 已完成对中纪委移交海花岛问题线索的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报海花岛问题调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已将报告呈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
2. 已编制完成《海花岛涵管桥拆除方案波浪局部整体物 理模型试验报告》和《海花岛涵管桥拆除方案波浪数学模型 研究报告》。2020 年 10 月 30 日,儋州市印发了《海花岛涵管桥整改总体方案》,明确 4 条涵管桥拆除、护岸加固、新建桥梁、市政管网建设及施工临时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明确时间节点。
3. 已完成 1-4#涵管桥施工便道工程、涵管桥拆除项目工程等 5 个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和 1-4#桥梁全部施工便道海域使用审批手续。4#涵管桥于 2020 年 10 月 1 日开始拆除,12 月 20 日完成拆除工作。3#涵管桥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开始拆除,4 月 20 日完成拆除工作。2#涵管桥内海侧围堰推填累计 380 米,外海侧围堰推填累计 400 米。1#涵管桥施工便道已合龙并填筑完成,完成涵管桥渗漏水处理量的 95。4.完成 1-4#新建桥梁全部施工便道海域使用审批手续,1#、3#、4#新建桥梁取得海域使用权。
5. 儋州市已对 39 栋住宅建筑下达停工令,项目已全面停工;已收回 39 栋住宅建筑预售许可证,项目全面停售;已撤销 39 栋住宅建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收回 39 栋住宅建筑预售许可证( 海花岛 39 栋楼已办理预售建筑面积312220.86 平方米),总套数 2839 套(住宅 2716 套,商铺 123套)。儋州市于 2020 年 10 月 25 日关闭了 39 栋楼的网签备案登记系统,恒大海花岛公司已与全部业主解除 328 套购房协议。收回 39 栋住宅建筑全部转为项目业主自用,所有房源坚决不得用于销售。恒大海花岛公司已制定海花岛 39 栋建筑后续处置方案,确定转型为酒店经营、办公租赁、员工宿舍以 及人才公寓等四种模式。
6. 严格落实督察整改要求,实施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对 海花岛一号岛剩余 36 宗面积共计 640.55 亩的未出让土地严格按照储备地进行管理,待条件允许或时机成熟后,按照建 设用地供应时序、节奏、布局安排再行依法办理土地招拍挂 出让。对已出让但未开发的 44 宗面积 1828.26 亩土地,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后续手续。
7. 持续做好岸滩演变跟踪监测和安全监测工作,已完成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岸滩演变跟踪监测和安全监测工作。
8. 已设立海花岛生态修复专户,完成修复资金审计、生 态修复效果中期评估和生态修复规划修编工作。按修编后的《海南省儋州市海花岛周边海域生态修复规划》开展生态修 复工作,已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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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海洋知圈节选自海南省政府官网《海南省对外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附件。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及海洋知圈编排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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